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
G320高安境內改線項目防護排水工程招標補遺書
1、原招標文件中的“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(擬投入本施工路段主要人員最低要求)”中的“工地負責人資格要求”一欄,對工地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是: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。現(xiàn)將對工地負責人資格要求改為: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者具有二級建造師(公路、市政)及以上資質。
招 標 人: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高安分公司G320高安境內改線工程項目經理部
2024年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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